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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林化香料产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5-14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字〔2019〕13号

 

关于我县林化香料产业发展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工信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吉水县林化香料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林化香料产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发展总体向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2016年,我县获批为省级林化香料产业基地。2018年,全县林化香料产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5.4亿元,较2016年增长33.8%;上交税金7752.2万元,较2016年增长412.9%。全县现有林化香料企业57家,其中规模企业11家,培育了“兴华”、“水南”、“福达”等知名品牌,形成了松香加工、松节油深加工、药用香料和生物医药四大产品系列,产品达200多个品种。我县已成为全国主要的蒎烯加工基地和药用香料油集散地。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林化香料产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产业发展总体较慢,高新尖端产品较少,财税贡献与产业规模不匹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企业发展理念落后。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家族式管理阶段,缺乏战略眼光和长远发展思路,满足于低成本、低风险发展模式。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绝大多数企业没有产品研发的能力和水平,生产工艺比较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以生产销售初级低端产品为主,产业链短,附加值低。三是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由于松香、松节油等原材料价格较高,季节性强,生产企业需大量的流动资金来储存原材料,而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严格,社会融资成本太高,“财园信贷通”支持力度有限,并且今年的授信额度还要核减20%,企业资金短缺成为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四是产业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全县林化香料企业数量虽然较多,但普遍规模不大,产业上下游联系紧密的优势龙头企业少,产业辐射带动能力较差。五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全县缺乏一个全面完整的产业长期发展规划,在原材料基地建设、企业融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没有明确具体的配套扶持政策,产业管理服务机构也不健全,专业管理服务人员缺乏。六是行业监管不到位。少数林化香料贸易企业存在以次充好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我县林化香料产业的声誉。

林化香料产业是我县的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林化香料产业发展,把我县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经济优势,会议要求:

一、强化保障,加强产业发展领导。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林化香料产业的发展,下大力气加以引导与帮扶。一要成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形成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的齐抓共管格局。要按照《吉水县林化香料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的发展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抓好落实,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下一阶段发展详规,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总目标、阶段目标和具体措施等。二要尽快恢复林化产业办作为产业发展管理与服务的专门机构,进一步明确其职责,配备专业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和专项办公经费。三要加强行业协会建设,积极引导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升协会的协调服务能力,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引导行业品牌建设。

二、完善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足产业实际,根据产业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时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要充分学习借鉴金溪县产业扶持的成功经验,从产业的原料林种植到全产业链的生产,从企业的研发到人才的引进,从扩大生产到企业科技升级、技术改造,进行精准政策扶持。积极支持企业技改转型,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按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给予一定的补贴。要加大对企业融资扶持,鼓励银行开通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扩大对企业的授信放贷规模;对生产型实体企业的“财园信贷通”授信额度,建议要将信贷额度与上交税收挂勾,而不宜进行一刀切的核减。要加大对生产型实体企业外贸出口奖励力度,提高外贸出口奖励额度。

三、强化招商,延长产业发展链条。要充分利用“省级林化香料产业基地”这块金字招牌,精心开展招商推介活动,要注重产业上下游关联项目的招引,特别是要重点围绕香茅醛、新铃兰醛、龙涎酮、香叶醇等下游产品及日化用品等终端产品开展补链招商,延伸产业发展链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大力引进医药中间体、高端香料香水、合成樟脑、药用香料等方面高新技术龙头企业落户吉水,推动产品向终端化、日用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响“省级林化香料产业基地”的金字招牌。

四、加大创新,拓展产业提升空间。要重视人才培养,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注重培育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促使产业向纵深发展。要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参与的形式,积极引导高等院校、林化香料专门研究机构来我县设立新产品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或博士、院士工作站,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香精香料技术和产品,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进程,促进科技转化应用。要鼓励企业对外技术交流,聘请行业专家、教授为企业技术顾问,定期对全县的林化香料产业的发展进行技术帮助和指导,提高企业自身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促进林化香料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和驰名商标,推出绿色品牌,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让吉水香料品牌香飘世界。

五、培植资源,推进原料基地建设。根据吉水气候、土壤特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林化香料企业,积极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香料原料的种植。林业、农业等主管部门要主动为重点香料原料基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向上争取种植奖补政策,制定原材料基地建设奖补措施,提高农户和企业种植积极性。积极推广“公司+农户+基地”、“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香料原料基地建设,为吉水林化香料产业长续发展和茁壮成长构建稳固的原料供应渠道。 

六、去芜存菁,加大行业整治力度。针对林化香料行业中一些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市监等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行业声誉和扰乱经营秩序的行为。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对工艺技术落后、高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的小企业,要积极促其升级改造。同时,行业协会也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强化“抱团发展、合作共赢”发展理念,促成行业良性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希望县人民政府及工信、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并在2019年7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