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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办〔2018〕17号

 

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0月30日(星期二),上午8:30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行政中心北楼449室)。

三、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四、列席人员: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县发改委、县国资委、县市监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金滩、黄桥、尚贤3个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本会各办公室副主任。

五、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四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5.其他。

六、有关要求:

1.请县发改委负责准备关于全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

2.请县国资委负责准备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

3.请县市监局负责准备关于“四小”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请县农业局负责准备关于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请以上汇报单位在10月20日前将以上材料印制45份送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shuirdb@163.com,由常委会办公室提前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

6.请县融媒体中心届时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7.各议题调研组要在10月20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参加调研人员要严肃相关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请假;

8.请各被调研单位分别按调研提纲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打印15份,届时交调研组成员审阅,并做好迎接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议题调研安排和调研提纲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