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调研,提出相关立法项目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起草、修改、论证、评估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报备工作。负责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重大决策出台前的审议工作,提出初审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督促县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交警、消防、国安等内务司法部门贯彻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对常委会、主任会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主任会审议、决定有关问题提供资料、依据和方案。负责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各项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