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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9-14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字〔2018〕24号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

情况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办公室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办理,进一步加大了办理力度,提高了办理质量,按期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任务。今年县政府办理的108件建议,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建议的办理,推动了一批代表与群众关心、难度较大的民生问题的解决,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会议指出,虽然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办理不够规范。个别承办单位存在办理时限延后的情况,经多次催办才办结。有些承办单位没有严格按要求进行分类,随意将未解决的B类、C类建议列为A类;二是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有些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缺乏热情,办理态度不够实、办理效果不够好,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建议办理机制还有待完善。现有建议办理考核制度,过于注重对办理程序和办结率的考核,但在建议的解决率和办理质量上没有实质性的强力措施,让部分承办单位缺乏压力感。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代表建议汇集民意民智,办好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善于破解难题、回应民生关切,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执政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开展的平台和途径。要逐步建立“一把手”领办重复建议的机制,着力破解代表和群众反映的“老大难”问题。

二要完善机制,进一步提升办理效能。要积极创新思路,进一步深化多部门“联办”机制建设,厘清主办、协办单位职责分工,积极构建主办单位牵头协调、协办单位主动配合的办理工作格局。要创新综合性建议承办机制,对于站位高、立意深、涉及面广,需要从政策层面予以解决的事项,要充分发挥县政府办公室的功能优势、资源优势,予以牵头领办。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改进考核制度,加大“解决率”所占比重,有效调动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建议办理提质增效。

三要强化督查,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建议要从“重满意率”向“重解决率”转变。对代表提出的现实、紧迫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强化工作举措,作出实质性回应。对于已采纳的建议,要及时将落实答复意见排上议事日程,及时兑现承诺。对历年“正在解决”的建议和本年度“正在解决”的建议,要明确底数、强化跟踪,逐一列明办理进度、明确完成时限,始终把提高“解决率”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出实招、求实效,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出成效,让代表满意。

以上审议意见,希望县人民政府及有关建议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精心研究,切实抓好问题落实解决,并在2018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12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本会各办公室。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