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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卫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  阅读次数:

吉水人常字〔2018〕16号

 

关于我县卫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卫计委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卫计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工作思路,突出卫计体制改革重点,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强化措施、优化服务,有效促进了我县卫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卫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卫计改革不够彻底。虽然卫计改革是大势所趋,但缺少观念转变和与卫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及综合监管效率与水平。二是基层卫生人员和高层次技术人才紧缺。卫生编制严重不足,卫生人才引进困难,培养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基层医生队伍流动性大,人员不稳定,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三是公立医院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以药补医、药品加成现象,缺少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及运行方式。四是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和人员经费负担沉重,乡镇卫生院和卫生计生室基础设施、医疗设施严重滞后。五是分级诊疗体系不健全,医共体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我县出台了分级诊疗实施方案,但因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有限,远程诊疗系统尚未搭建,群众看病就医“往上走”现象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要求: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一要创新编制管理机制。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编制和岗位资源,按照公立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与工作人员岗位控制比例核定岗位总数的办法,尝试建立“总量控制、县乡统筹、统一使用”的卫计编制管理新模式,切实解决编制岗位总量不足问题。二要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新模式。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出台人才引进新办法。在进一步简化人才引入程序的基础上,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切实解决我县医疗机构人才短缺问题。要大力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外派培训活动,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和师徒结对帮扶、医疗机构内部结对帮扶活动,切实提高医务人员医技水平。三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要改革乡镇计生现有管理机制,加快乡镇卫生计生队伍融合步伐,将乡镇计生系统人、财、物全部合并到卫生系统,由县卫计委统一管理,保留乡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与乡镇卫生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要加大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完善医生基层服务约束机制,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

二、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长效的激励机制。一要提高政府对卫计系统经常性支出及人员工资的财政补助比重。积极落实财政补助比例不应低于卫计机构运行成本的70%,其他30%由卫计机构通过卫计服务获得,不足部分财政兜底等相关政策。二要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机制。按照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卫计系统医务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即将卫计服务收入超出30%的部分,70%用于绩效奖励, 30%用于医疗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支出,调动卫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三要建立基层特岗工资制度。采取教育系统做法,积极引导鼓励医科高校毕业生、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到乡村医院、社区诊所就业,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三、完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一要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加大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财政差额补助、改革配套资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财政投入保障力度,支持公立医院化解债务,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推进。二要全面落实323文件精神,加强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推进县级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建设以及村级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配置县级医院大型医疗设备、配齐乡镇卫生院必备医疗设备、配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中的 “设备和房屋”问题。三要妥善处理医院和政府关系,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等自主权。要建立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实施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制度。

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一要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通过鼓励县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县级医院的服务和医疗技术传递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所。二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县级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县级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三要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

以上审议意见,希望县人民政府及卫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并在2018年 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满意度测评。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5月9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县委、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卫计委等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本会各办公室。

吉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印发